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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维状告母校案昨判决

260万赔偿请求被驳回
1999-05-28 来源:生活时报 本报记者 林靖 我有话说

5月28日下午2:00,哈维和她的母校中国音乐学院代理人第3次在朝阳法院大屯法庭对簿公堂,就哈维状告该校教师教学方法不当致其声带损伤的260万元赔偿一案展开最后一次辩论。

哈维称,她是在1996年11月26日上声乐课时和之后感到嗓部不适,但校方不予理睬,也不更换教师,致使自己“声带小结”。经专家咨询,这都是由于教法不当引起的,且无恢复的希望。

但在休庭期间,中国音乐学院副院长对“声带小结”作出另一种解释。说此症是声乐界的职业病,不少著名音乐家都曾患过,完全可通过治疗恢复的。

由于音乐学院在庭上提供证据证明,音乐学院教师已停止对哈维的声乐教学4个月后,哈维还参加了社会上举办的歌手大奖赛,而合议庭予以确认,同时调查中也不能得出哈维的疾病是因学院教师教学方法不当所导致的结论。由此判决驳回哈维的260余万元的赔偿请求,应哈维请求暂缓交纳的23067元诉讼费将由原告承担。

庭后,哈维表示对一审判决不服,肯定是要上诉的,并坚持其诉讼请求。“我的艺术生命就此葬送了,这是多少钱都换不回来的”,哈维激动得哽咽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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